主题:厦门新政:2016年起购买商住房不再享有入户政策
- 发表于2013-12-10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 发表于2013-12-10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 发表于2013-12-10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 发表于2013-12-10
感觉在厦门买房的希望越来越小了
- 发表于2013-12-10
真的吗?
- 发表于2013-12-10
估计厦门人口都快饱和了,才出这个规定吧
- 发表于2013-12-10
这个政策挺好的,要不厦门到处都快挤死了
- 发表于2013-12-10
看来还是越早买房越安心,谁知道啥时候又出个限购政策呢
- 发表于2013-12-10
哎,购房者永远都是被欺压的对象
据厦门市人民政府,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此外,2016年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