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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安公布秋季小学招生意见 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

发表于2017-06-06

    6月5日,同安区教育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厦门市同安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对招生对象、报名时间、人才子女入学办法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今年同安区仍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为招生对象。同安本区户籍、厦门本市户籍跨片区申请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7月9日、7月10日。

同安辖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

在同安区已购房且实际入住,虽户口未迁入,可向房产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经申请就读学校入户调查,若情况属实,学校在确保招收户籍内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给予录取。

因学位紧张,同安区第一实验小学、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岳口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城西校区)、祥平中心小学等六所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外口生源,但在其施教区内有购置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可进行现场登记,非购房的应相对就近选择其他学校预约登记。

同安中心城区七所学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岳口小学、阳翟小学、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大同中心小学、祥平中心小学)继续执行“二手房”六年内只接受同一户业主一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符合计生政策者除外)。

发表于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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