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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4日,厦门 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此,厦门开始迈入“租售并举”时代!
8月4日,厦门 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此,厦门开始迈入“租售并举”时代!
会议研究通过了我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认为,我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要大胆先行先试,按照时间安排,紧盯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积极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要鼓励市场主体多元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 房屋租赁企业入驻厦门,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住房租赁业务。
二要多渠道解决租赁房源问题。加大土地供应,在商品住宅土地出让时配建租赁住房;充分利用农村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三要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租赁市场体系健全、市场规则明晰、 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市场。
四要建立行业公会,完善诚信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这意味着住建部等9部委发布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在经过近半月酝酿后,终于在厦门落地。厦门开始迈入“租售并举”时代!
业内分析,“租售并举”政策的 本质,其实就是把房屋更多回归到居住属性上,有更多人能以更低代价有房居住。“租售并举”对厦门房价或有所打击,但又相当有限,它并不会影响厦门这座城市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更不会从根本上扭转土地供应局面。对于长周期 者而言,这座城市的房产还会还具有价值,只要看准房子了,至少自己的财产不会被通货膨胀掠夺。
首批十二个试点城市
广州 深圳 南京 杭州 厦门 武汉 成都 沈阳 合肥 郑州 佛山 肇庆
相关解读:
支持相关国企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
当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与此同时, 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 是新市民住房问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鼓励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
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其中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要求各地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租赁企业回款慢等特点,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工商登记、租住人员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求各地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等。
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 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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